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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全区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温馨提示
2026-06-09 11:40:25 字号:

全区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:

2026年6月1日起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《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(总局令第123号)正式施行。新规对外卖食品安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,为帮助大家尽快适应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新规,避免因疏忽产生不必要的经营风险,特作如下提示:

一、亮证经营,信息透明

1.请确保您的网店名称与实体门店的招牌名称完全一致,实际经营地址须与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载明的地址保持一致。

2.请在店铺主页最显眼位置,持续展示您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、实体门店照片及实际经营地址,让顾客看得见、信得过。

3.如主要经营外卖、不提供堂食服务,请务必在主页面勾选或标注“无堂食”标识,避免顾客产生误解。

二、用心制作,封签到位

1.每一份外卖送出前,请使用不可复原的一次性“食安封签”进行规范封装。这不仅是规定要求,更是为餐品加一把“安全锁”(封签若破损,骑手有权拒送,顾客也有权拒收)

2.请在许可的加工区域内制作美食,不要将订单私自委托给其他店家代加工,保证出品安全可溯。

三、规范经营,严守底线

1.请严格按照许可证上的经营项目接单。如未取得“冷食类食品制售”项目,请不要上架凉拌菜等冷食菜品。

2.保持日常进货查验、员工健康管理、加工制作规范,把好每一道安全关。

四、阳光厨房,欢迎监督

请积极接入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系统,主动展示可控、可视、可溯的加工操作环境,提升店铺的关注度和信任度。

请广大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对照新规,认真开展自查整改,共同守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。

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
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6年6月4日

来源: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
编辑:易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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